古烈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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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擅动员工物品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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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不满单位擅自将自己的私人财物扣押15个月,并令自己丢失了已故母亲的相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会计部高级会计经理韩先生将单位诉至法院,并一审获赔3500元。此后,认为单位应赔礼道歉,韩先生再次提起上诉。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谈话。 =nhY;pY3u ?b;2PH" 员工私人物品被扣 e&}W# uuC [
"Z 47岁的韩先生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系研究生,1998年开始到民生银行会计结算部工作。2003年,他开始负责民生银行八大系统规划办公室的综合管理事务。 cFUD$mp heVkCM : 韩先生说,2006年7月13日下午1时许,他吃完午饭回来后发现,他所在办公室的房门莫名被锁,门禁卡失效,而此前他未接到任何通知。 7IX8ck[D 0gd`W{YP 当日,经与单位及物业协商,韩先生得知自己工作地点被调,但未解释不通知他的原因。次日,他透过窗户发现,他工位上的所有物品均已被搬走,其中不仅包括他负责使用、保管的银行档案资料,还包括他个人所有的服装、电子词典、现金及其已故母亲的相片等。 O3} JOv_ ]`/>hH>+~9 银行一审被判赔 .XJ'2yKof yLnQ9BXB& 去年9月,多次协商未果后,韩先生将这一情况反映到银监会。去年11月8日,物业通知他去领取物品。不过,韩先生说,物业出具的物品清单与实际不符,包括他母亲相片在内的很多财物都不在其中。 'hpOpIsHa xZ'fer`& 韩先生认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法,他起诉要求民生银行和物业返还他被扣物品并赔礼道歉。 4&}%GH>} xyp{_ MZ 此案在东城法院一审开庭时,民生银行辨称,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管理,银行的行为不违法。其还称,单位已将韩先生个人物品返还,韩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他母亲的照片在银行内丢失。 ^_WR) F'
K u m9yO'[C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私人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生银行和物业在没有征得韩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他的个人物品作出处理。现韩先生的部分个人物品已丢失,二被告无法返还原物,应予以折价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鉴于韩先生已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故法院将其酌情确定为3500元。 YOl$sgg} :@(('X(". 法院同时认为,韩先生要求法院确认二被告擅自扣留原告相关物品的行为违法,并判令二者向其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DrK]U}3fh" M@Th^yF+8H 员工要求单位道歉 S,m
( K*/oWYM] 宣判后,韩先生不服,提起了上诉。 XO+BZB`F mUBy*. “我的私人物品无故被扣了15个月,我是非常郁闷的,我坚持要求单位公开赔礼道歉。”昨天的法庭上,韩先生陈述了上诉理由。 +\eJxyO l0qaTpn 昨天,民生银行一方没有到庭。被告上法庭的物业公司代理人解释称,事发时,物业是在民生银行后勤人员的指导下对韩先生所在办公室进行清场打扫。当发现韩先生工位处有物品后,他们打电话询问了银行人员。当时,对方指示他们将那些物品装箱,直接搬入库房,并没让他们通知员工本人,也没有对物品进行登记。物业代理人还称,这种情况在民生银行经常发生,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及时到库房领取或者放弃领取,诉诸法庭的,仅韩先生这一例。 7>N~l Z`Y&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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