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i q q{4|Kpx@ 0^ !Gib 在捉拿巨蜥过程中,民警的手被咬伤。南国早报记者 杨子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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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官赤手将其拿下巨蜥将送往林业部门接受健康护理后放生。当代生活报记者 万杰摄
FbSa ~uN ?KN:r E 11月8日上午,在南宁市新竹小区一栋居民楼6楼阳台上,户主刘小姐发现一只俗称“五爪金龙”的巨蜥。当日下午3时许,南宁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巨蜥“捉拿归案”。
\MYU<6{u (7q^FtjA# 当日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新竹小区第60栋居民楼。一只一米多长的巨蜥趴在6楼阳台附近的墙壁上,悠闲地晒着太阳。在6楼租住的是某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刘小姐等4名女职员和一名男职员雷先生。据雷先生等人说,当天上午10时30分左右起床后,他们发现一只“怪物”趴在阳台上晒太阳,当时他们都被吓住了,还以为碰到了鳄鱼。一名胆大的女职员在不到一米远的地方,用手机拍下了不速之客的“尊容”。
,=w!vO5s .{rbw9 女职员刘小姐说,11月5日晚上8时许,她就发现这只“怪物”在阳台衣柜的抽屉里。当时它的尾巴露在外面,她还以为是一条蛇,就壮胆用晾衣杆去捅,试图把它赶走,可“怪物”一动不动。一只老鼠趴在“怪物”对面,被吓得吱吱乱叫。自从发现“怪物”后,他们连到阳台晒衣服都不敢了,晚上睡觉前就把阳台的门窗关紧,生怕它爬进房间。当天上午又在阳台看到它后,他们立即打电话报警。
r:.uBc&_ }B!cv{{ 在楼下,星湖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这只“怪物”是巨蜥,俗称“五爪金龙”。因为巨蜥趴在墙壁上,他们也没办法捉到它。他们已通知了南宁市森林公安分局,让那里的民警来捕捉。当日下午3时许,南宁市森林公安分局黄尚锦等两名民警赶到现场。他们在阳台上看到,巨蜥已爬行到一扇窗户附近。黄尚锦悄悄把手伸出窗外,一把抓住了趴在窗户旁边墙壁上的巨蜥。捕捉中,黄尚锦的手不慎被巨蜥咬了一口,鲜血直流。但他表示,巨蜥无毒,一般没有攻击性,只是在遭到外来侵袭时,才本能抓咬反抗。到楼下后,围观的居民看到这么大的巨蜥,都惊奇不已。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说,这只巨蜥近两公斤重,年龄大概一岁多,成年巨蜥的体型很大,如小鳄鱼一般。
Xza4iV 0-e 为什么会在小区发现巨蜥呢?黄尚锦分析说,可能是酒楼或其他个人从外地购回后,不小心让巨蜥溜走了,它才来到了相对比较安静的小区内。巨蜥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他们会把捉到的巨蜥送到广西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记者杨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