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珠三角截查“醉猫”驾驶
0
今明珠三角截查“醉猫”驾驶 $dC`keQM>9 (2008-10-23 更新时间:08:10) mLCDN1UO{ XKp&GE@Y f"6W ;b2L. 3j7FG%\ EPm~@8@"j?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汪春洋)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10月23日—24日,省公安厅交管局组织全省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 4XkI? l ~\":o:qyc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是全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的内容之一。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行动全省将分区域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江门、中山及东莞等8市将以整治酒后驾驶为重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将以整治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为主。 65E
MB% b3A0o*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因酒后驾驶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6起,造成109人死亡,486人受伤。珠三角8市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占全省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近八成,造成死亡人数占85%、受伤人数占94%。行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重点路段特别是夜间饮食、歌舞厅、酒吧等场所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动用全部酒精测试仪,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省交管局还要求执勤民警做到文明执勤。 0|&@)` gInh+XZs 据悉,从10月1日至今,我省江门、清远、肇庆等地相继发生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这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是由于车辆速度过快、驾驶人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及造成的。 k:0j;\Sx
<4}m: 如何界定: qb>ULP0 [LoQYDku 喝一两半白酒可致醉酒驾 +x]/W|5 l=DF)#>w “喝一口酒也算违法吗?”很多驾驶者都有此疑问。他们认为,交通违章行为应该是有碍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但是只饮少量的酒并不会影响驾驶。很多驾驶者都指出,法规中并没有对饮酒驾车者的酒精含量标准作出规定,以致让人心中无数。 bzr2Zj{4 9q'9i9/3d 其实,我国于2004年制订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国家标准》就有规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 *HoRYCL wQ33Gc 虽然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在认定及处罚方面都有所区别,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水平时(约相当于饮用3瓶500ml的啤酒或一两半即80m1的56度白酒),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100mg/100ml水平时(约相当于饮用3瓶半500ml啤酒或二两即100ml的56度白酒),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geOJn'
&'uP?r9c$ 新浪网一调查资料显示,仅有20.63%的被调查者没有酒后驾驶这一违法行为。 mnm
ZO} (`
(D
$% ,rMf;/[ JL M Xkcc
|
0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