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机动车需领环保标志 黄标车不得进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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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10月24日报道 从明年1月起,所有机动车须持有环保标志方可上路。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机动车具体贴标标准日前已确定,预计到12月上旬,车主便可到指定地点领取黄、绿环保标志。市政府将对持有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限制行驶区域和时间。 NXi,5 L^&do98 ^,>}%1\ 不同标志各有有效期 HaS[.&\S0 Of!|,2`( 从明年1月起,所有机动车须持有环保标志方可上路,进入广州的车辆也必须持有环保标志。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机动车具体贴标标准已确定。 r^e-.,+
8XgVY9]Qm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的进展,预计到12月上旬,车主便可到指定地点领取相应环保标志。但领取环保标志之后,并非一劳永逸。环保标志有不同的有效期,其有效期与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黄标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有效期为2年。 ga,A'Z 31H|?cg< 黄标车不得再进中心城区 %N!h38N2 ;B(;2.<"J 据了解,从明年起,将对持有不同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或限制行驶车型的排气污染防治的交通管制措施。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之中。但目前可确定的是,持有环保黄标的机动车将不得进入中心城区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S`fu+^cv e_\SSH@tw 相关新闻 WtMcI>4w :LG}yq^ 突查“黑尾巴”九成客运车合格 Gl=@>Dc% r*xq(\v 抽检不合格车辆须在十日内完成整改否则将受行政处罚 S".owe$\ )_WH#-} 为了切断客运车的“黑尾巴”,9月11日至10月15日,环保部门突袭检查了公汽、城巴674辆,其中达标的有604辆,达标率在90%以上。环保部门表示,抽检中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 +HYN$> UqY J#&MqY 7月10日至9月10日,环保部门曾对东莞客运车开展了尾气集中整治行动。为了更彻底切断客运车“黑尾巴”,9月11日至10月15日,环保部门突袭检查了公汽、城巴674辆,达标604辆,达标率在90%以上。 WReYF+Uen ^o,y5, “以突击方式来抽检可以巩固前段时间的整治行动效果。”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车辆,检测人员在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银行罚款单,并告知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之后将整改结果上报。否则,不合格的车辆不仅不能上路,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M,I68 Gt?!E6^
! 本次突袭检查,镇区也不能“幸免”。抽检了四个镇区,包括虎门、石龙、望牛墩和寮步。从抽检结果看,望牛墩镇超标率最高,石龙则最低。环保部门表示,“突袭”检查还未结束。只要是市民投诉多、或接获举报的“黑尾巴”,环保部门都将派出工作人员上路抽检。 1i ?gvzrq [<,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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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hj "~B~{ _<j 核发黄、绿标的条件 X+fuhcn 6f<*1YR
F 核发黄标的机动车有: _Jt_2o%G eYPt 1、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x A@|I# -<u-
+CbuT 2、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二类轻型汽车; Fa Qu$q }//8$Z<( 3、2001年9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qQ3]E][/ !]n{l_5r 4、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R V_MWv btJ,dpir 核发绿标的机动车有: vy>];!Cu ?Yynd 国Ⅰ标志:1、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的第一类轻型汽车;2、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的第二类轻型汽车;3、2001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4、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BVwRPt 4DG 9`5. 国Ⅱ标志:2005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a,F8+
Pb> fJ|Bu("N 国III标志:2008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LPG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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