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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魔王
★爱谭淑媛◎¤☆
级别: 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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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岁教授对17岁女生的“爱抚疗法”事件到底伤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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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一个网络事件:“在急于想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的情况下,她向我的热线发了信,急切地想得到帮助。按照这种心情,在教授强烈要求她昨晚继续去他家接受“爱抚疗法”的情况下,她应该想到甚至会焦急地等待我的回复。可是我回了四封邮件给她,她没有任何消息。虽然我是在下午两点后才回复的她。 R{) Q1~H=q  
    直到现在,她还没有消息。 *m$PH"  
    她会不会在教授的威逼下真的去跳湖?我怎么样才能帮到她?我一直在想着这两个问题。我甚至曾想到,如果两天之后她还没有任何回复,我要不要去报案? *j /S4qG  
    怎么办?面对一个17岁的无助的小女生,面对一个59岁的对大一女生实施“爱抚疗法”的教授,我应该怎么办?” Z6^QB@m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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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里我“爱是辣舞”不禁愤怒了!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自称有过什么成绩,你现在做的事情错的离谱,太过分了!理由如下: Y8%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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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重失职! I% 9b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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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身为一名“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不管是业余还是专业,不管是教授还是学员,最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是保护当事人隐私!请问你做到了么?当事人的身高,体型,相貌无一不描述得惟妙惟肖,就差直接把照片登出来了!别人给你的私人信件,你有权在互联网上不经过允许发表么?对方授权你这么做了么?你已经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q)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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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网随便搜索了一下,发现这已经不是你第一次这么干了,当事人强烈反感:“我真不敢相信,我的隐私会被晾晒在这个大垃圾场上,任凭那些面目猥琐的人们评判。在这里,我不仅想问林艺老师一句,你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把我们的聊天内容发到这里来呢?” ^Ue0mC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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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重炒作! zb5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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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因为你看到人家信箱相关资料里的照片是女性,你就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即使是真的,你有权这么做么?看到人家向你求助,情节上已经涉嫌“猥亵”,属于违法犯罪的范畴了,退一万步讲,即使你说的情况属实,你认为以你个人加上网络之力就可以阻止即将发生的违法犯罪么?等到这个学生的同学都知道是哪个女生,知道是哪个教授,这个女生还能在这个学校里呆下去么?这个教授被找到就是你个人的功劳网络的力量么?你竟然还在两天之后还苦守着信箱,等待对方再次爆料,汇报自己自杀与否、被奸淫与否、你这完全就是一个见死不救+窥淫癖+法盲!你发现了违法犯罪的线索,不管是真是假,都应该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安机关,而不是在两天没有得到新料以后选择了个人出风头换点击率! Mny'9h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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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重无能! }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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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17岁的大学新生”自称不该怎么办还情有可原,而你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最后竟然也在文章末尾来一句“我该怎么办”,除了制造噱头,就是你确实无能,相信我12岁的儿子看到这样的信都会立刻做出报警的决定,相信每个中学生都会做出向校长和保卫科、班主任汇报的决定,别人傻了、不敢、不会,您不会想了两天除了等进一步消息就想不出别的点子来吧?别人连学校的名字都在信里发给你了,人家17岁女孩子都会“百度查一下‘爱抚治疗’”是否真实,你不会百度到学校的号码?请问您这两天除了在电脑前端详人家的照片是否漂亮等待大家点击和回帖外,做了什么实事?是不是为广大好奇网民提供了一场带来“一树梨花压海棠”式欣快感的窥淫闹剧? g ?afX1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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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重无知! FUa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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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在破案的时候都知道没有破案以前不能随意透露案情,以免影响侦破,你倒好,把所有的东西都贴出来了,退一万步讲,就算这是真事,你难道就不怕打草惊蛇、当事人畏罪潜逃或者是发信人羞愤自杀?你承担得起这个后果么?即使这个事情最终告破是真的,那么你叫当事人如何继续生活下去?她只是怕“挂科”而接受了教授的猥亵的话,那么你现在让她失学甚至丧命,你的道德标准又何在?你就不怕收到良心的谴责么?如果此事经查是虚假的,你难道想随便说一句“我是实事求是地转发了信件”或者是“校方迫于压力有巨大背景强压下”而脱身事外对么? -<^jG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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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你这四点让我愤怒的原因,我想说说这个事件里的几个小小疑点,仅供参考: vd}*_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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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为任何一个学校的学生,一个会百度有QQ会博客的女生,不可能不知道本校的报警电话和本社区的报警电话 *Ph]F$ZP  
E: 9o;JU  
  2、 任何一个现在的在校生都知道把这个事情直接捅给校方意味着什么,这个老师必然下课,根本不用担心自己挂科;把这个事情告诉父母意味着什么,必然可以上学校闹得十万八万的赔偿金。没有这么做唯一的理由就是怕这个事情让同学知道了,可您老人家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有你这么一个“专家”!除了这以外,似乎想不出更合适的理由来。 ,>;!%Ui/p  
FU%~9NKX  
  3、 单纯到别人家里洗澡并且“因为痛而没有成”了,而且口口生生说要和她“【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了,原话,女生如果真的单纯,语言怎么会这么“专业”?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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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说到专业,她学的这么课程既然和“法律”、“心理”有关,怎么会连这么粗浅的法律常识与自己和老师一起洗澡是一种不合适的行为都不知道? wms1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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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这个事情既然已经闹大了,我只能祈祷这是一个假消息,是一个炒作,是你挖空心思吸引人来窥淫、来关注你的一个小伎俩。万一是真的,你就是一个罪人,你对不起当事人的信任,你很可能把她逼上绝路!这样的事情你以前做少了么?这样逼人死去的社会实例还少了么?尽快拿着相关资料报案吧!别再心痛地高举别人的隐私大喊“我应该怎么办”了! VS?dvZ1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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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警方调查出事件真相以前,我相信会有很多听课的学生与教课的老师被猜忌和蒙冤,“人肉搜索”并不适用于当事人没有授权披露隐私的场合!
爱谭淑媛


给个THANKS
顶端 Posted: 2008-10-23 12:48 | [楼 主]
marke1979
壹劍傾城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6330]

 

一、炒作 6@DF  
二、潜规则
顶端 Posted: 2008-10-23 13:26 | 1 楼
buyaole
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开心每一天。
级别: 新人

多谢发贴的人[5]

 

受伤的当然是缺乏法律意识的女生了,试想一个十七岁的女生,还说是大学生,中学时就该学过法律知识,什么是隐私权,你一个女生该清楚的。你可以回去跟父母同学朋友说说,你隐瞒的结果换成对你自身的伤害。现在的部分教授是为了自己得到好处而对无知的少女威逼利诱,通过种种不良途径对女生下手,这种为人师表恶化了美好的校园,是社会中的败类。
顶端 Posted: 2008-10-23 13:45 | 2 楼
gzr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7459]

 

社会风气不好。
顶端 Posted: 2008-10-23 15:58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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