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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岛首开犯妻入监取精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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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台湾1名杨姓妇人身为长媳,因丈夫三兄弟都被判重刑入狱,她争取入监取精为夫家留后。台***法务部邀相关学者讨论后,同意杨妇的请求。法务部将订定入监取精办法,杨妇可望成为台湾第一位透过入监取精为丈夫生育的例子。 'Zf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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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台湾地区现行法规,原本只有死刑犯可取精留后,但规定很严,死刑犯必须是家中独子、又无子嗣。年过30的杨姓妇人,丈夫被控非法持有枪炮、杀人未遂等重罪,判处15年以上重刑。杨妇担心丈夫出狱后,她已无生育能力,加上丈夫的兄弟也都因案入监服刑,身为长媳,肩负传宗接代的压力,因此向台***法务部要求入监取精。 *@l N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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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现行监狱相关规定,受刑人如果表现良好或累进处遇进入二级,可申请至外役监服刑,享有返家探视或与眷同宿的机会。法务部原本认为,本来就有机制,可以让杨姓妇人怀有丈夫的孩子,没有入监取精的必要。 xA#B1q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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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设限制仅由配偶取精 \&]'Gs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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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杨妇仍不放弃,写信到台***行政院有关部门,引起关注,学者态度也多倾向支持杨妇的要求。最后法务部决定采纳,当前修订办法的方向是刑期较长的重刑犯,且有特殊延续香火需要者,并限制取精对象必须是配偶。 "0+_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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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死刑犯放宽到重刑犯 eP|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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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传媒报道,1994年马英九担任台湾法务部长期间,犯下掳人勒赎案被判死刑的囚犯黄伟忠,在执行枪决前要求死后能由医院取精,让女友怀孕帮他留后;但当时并无法律依据,卫生署并不同意,黄伟忠无法如愿。当时马英九认为可让死刑犯有传宗接代权利,法务部因此订定死刑犯取精留后实施要点,但迄今没有死刑犯符合条件提出要求。如今放宽至重刑犯也可取精留后,一旦修法完成,杨姓妇人将成为岛内首位为夫家传宗接代而入监取精者。
顶端 Posted: 2011-04-25 20:33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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