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 来源: 大洋网(广州)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一串紅
闲人
级别: 荣誉会员

多谢发贴的人[19340]

 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 来源: 大洋网(广州)

0
描述:办案民警在事发现场勘查。
图片:
描述:18岁的犯罪嫌疑人指认的作案刀具都砍豁了口。
图片:
 核心提示:9月6日,广东4名男青年驾车持刀砍向一名当地人的脖子,不是因为寻仇,也不是为了劫财,而只是为了砍人作乐。 S-Ryt>G  
,BOB &u  
广州日报10月8日报道 一个潮州小镇、一条繁华的商业大道,因为一起深夜血案变得人人自危、门庭冷落。4名男青年驾车持刀砍向一名当地人的脖子,不是因为寻仇,也不是为了劫财,竟然只是为了砍人作乐。 J0C<Qb[  
V-O49  
血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一名砍人者驾车去到被杀者门前的时候,听闻哭声一片,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和他,同是18岁,是邻镇的乡亲。 < 5;0LPU  
-r/#20Y  
昨日,潮安县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了这起血案的侦破细节,本报记者随后赶赴潮州与这名曾流下懊悔眼泪的犯罪嫌疑人展开了对话。 n|yl3v  
y%v<Cp@R  
案发:深夜下班成“刀下冤魂” :-Ho5DHg  
Y%anR|  
9月6日凌晨1时50分许,18岁的潮州市潮安县金石镇人林某下班回家,当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朋友经过金石镇金石大道中段时,突然遭到了4名驾驶摩托车男青年的袭击。林某被刀砍伤左颈部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  
Q^b_+M  
经法医尸检,受害人林某系被利器砍中左颈部一刀,致左颈骨骨折,失血性休克死亡。从现场调查结果分析,林某随身财物“原封不动”,排除抢劫伤人。 eP (%+[g  
`jvIcu5c  
警方最初认为,受害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此“黑手”,有可能系报复伤人。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了解到受害人林某平时的为人比较老实,并未曾与他人有过节。 C>:F4"0  
nxA]EFS  
平日里老实本分、从未与他人有过节的青年人,却在深夜下班回家的路上不明不白成了“刀下冤鬼”。既非劫财、又非仇杀,林某究竟因何在深夜被砍,砍人者又是何居心?出事的金石大道,是金石镇最繁华的商业街。由于歹徒手持利器猛砍手无寸铁和毫无防备的男青年,手段极为残忍,引起了金石大道附近铺户和过往群众的恐慌,一时间人们猜测纷纷。 $_@~t$   
i ao/l  
潮安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林汉文和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傅旭亮等迅速抽调精干警力介入此案。成立侦破金石“906”故意伤害致死案的专案组。与此同时,潮安县委、县政府决定实行群防群治,部署开展侦查工作,并要求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此案,安定民心。 "n7rbh3VW  
R^f~aLl  
4名可疑的男青年进入了专案组民警的视线。排查中,办案民警了解到,在事发地附近的一个烧烤摊点,有4名正在喝酒的男青年在受害人林某下班离开时也同时离开。 cx1U6A+  
{!o-y=  
专案组民警经多方调查走访后,这4名男青年中有一人叫孙某钿,无固定职业,此人平时喜欢滋事生事、打架斗殴,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可就在专案组将孙某钿列为重大嫌疑对象进行调查时,他却已悄悄离开金石。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正新)



顶端 Posted: 2008-10-09 02:03 | [楼 主]
一串紅
闲人
级别: 荣誉会员

多谢发贴的人[19340]

 Re: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抓捕:4名疑犯平均年龄仅17岁 ;{N!Eb`S  
J| w>a  
“重要人物”孙某钿的“失踪”,更加引起专案组民警的怀疑,专案组立即加紧进行对其布控,并及时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协查通报。9月15日,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孙某钿潜逃到辽宁省盘锦市其亲戚的打工地。9月16日,追逃工作展开,追捕组赶赴辽宁省盘锦市蹲守,待机实施抓捕。9月18日9时左右,在辽宁省盘锦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追捕组民警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孙某钿抓获归案。 gi1^3R[  
rD 3v$B  
同日,专案组民警在潮安县彩塘镇对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asppRL||  
Hx?;fl'G%  
孙某钿、陈某生、曾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从而揭开了“906”故意伤害致死案的真相。原来,9月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孙某钿等人在一个烧烤摊点喝酒时,为寻求刺激,由孙某钿提议持刀砍人取乐,其他犯罪嫌疑人即随声附和。 pOIJH =#  
, s"^kFl  
这时,受害人林某刚好下班,孙某钿等人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他身上,于是驾驶两辆摩托车、手持砍刀跟随其后, 在途经金石大道中段一饭店前时,孙某钿等人快速追上后持刀猛砍林某的左颈部,致其受伤倒地,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sYI-5D]  
f*?]+rz  
经审查,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为寻求刺激,持刀在金石大道金龙饭店门口附近路段将受害人林某砍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4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最大只有18岁,平均仅17岁。 s Z].8.  
{8W'%\!=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加紧审理中。 GjvOM y  
~qTx|",  
对话 9y"@(  
+nFu|qM}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潮州市潮安县看守所,采访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孙某钿。那天砍在受害人林某脖子上的那一刀,正是孙某钿动的手。 8;JWK3Gv  
KW pVw!  
记者:你的父母现在哪里? %]}  
t-tg-<  
孙:他们都在汕头,做牛肉生意。我小时候在潮安沙溪跟奶奶长大的,后来奶奶去世了,我就跟大伯一起住。小学我念到二年级,后来转去汕头读,结果跟不上学习。一个学期就只读几个星期的书,读到小学四年级就不读,出去打些散工,就是打散工才认识那些朋友的。 tEvut=k'  
,l\- xSM  
记者:就是当晚跟你一起砍人的朋友? .WZ^5>M-  
<L8'!q}  
孙:是。那是我在(潮州)彩塘打工的时候认识的。 0z6R'Kjy A  
2DrP"iGq5  
记者:那晚你们在一起喝酒? Z>k#n'm^z  
s+$ Q}|?u  
孙:是彩塘的朋友让我过来的,说他弟弟被人欺负,让我过来帮忙,我本来在汕头。其实那天是喝了很多酒,从晚上6时多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喝多了,我就说要出去找人砍一下,就去了,其实两把刀都不是我带的。我坐在朋友摩托车后面,看见林某骑着自行车,本来是想砍一下自行车后面那个人,没想到砍到他了。 1Y\DJ@lh  
@k,#L`3^  
记者:这么说,只是路上碰到他了? k8&;lgO '  
9<6;Hr,>G  
孙:是。只能说我也是路人,他也是路人。 o,\$ZxSlm  
Tztu}t]N  
记者:出事后第二天,你去他家了? ;"5&b!=t  
;PF<y9M  
孙:我听朋友说他死了。当时听到了,浑身发抖。我不相信砍死他了,就和朋友骑车去看。到他家门口,我看到他家里有很多亲戚朋友,很多女人在哭。我眼泪不知道怎么就出来了,心里难受,就催我朋友开车走。 K7_UP&`=J  
'T*&'RQr  
记者:出事后有去找你父母吗? & p  
> PRFWO  
孙:我去了,我爸爸劝我去自首,我不敢。从出事后那天,我去了好几个地方,三天只吃了两盒方便面,之后到处跑,瘦了十几斤。在东北我被抓的时候,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是不停地流眼泪。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正新)



顶端 Posted: 2008-10-09 02:04 | 1 楼
bennypower
齐来力撑粤语
级别: 论坛版主

多谢发贴的人[6600]

 Re: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一D法律意識都無...~呢D事都可以順口開河~呢D究竟誰的錯?是自己任性莽為?定父母不懂教育?還是呢個社會制度的錯?連義務教育都唔肯讀~仲點去學法?更加談唔上懂法?對呢D人絕不可憐,簡直就對唔住自己 等無期徒刑啦~  eq;uO6[  
本人管理範圍:戀愛方程式及BBS版務


毛主席语录第38章 第5节第27句: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Fuck His Mom! Hit The Hard!
顶端 Posted: 2008-10-09 02:57 | 2 楼
gzr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7459]

 Re: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应该处以极刑
顶端 Posted: 2008-10-09 23:41 | 3 楼
立花正仁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1604]

 Re: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拉去打靶啦

顶端 Posted: 2008-10-09 23:44 | 4 楼
sky天空
理想很美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5]

 Re:4名青年酒后为寻求刺激砍死路人

管制刀具的使用,无人管吗,抓到应该治拘。
想要清醒好难。
顶端 Posted: 2008-10-10 19:21 | 5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蓝调粤语 »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