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r
级别: 强的不是人
[7459]
精华:
0
发帖: 9129
威望: 121 点
银纸: 5308 蚊
贡献值: 0 点
福气: 0 点
在线时间:4508(小时)
注册时间:2008-05-06
最后登录:2019-07-11
|
恶魔疯狂残杀妇女11人 扒开衣服割掉乳头(图) - 大洋网
0
图片:
公诉人指控笔笔血债用了足足两个小时,段国成一直神情木然,这名在湘鄂两省残杀11名妇女的岳阳“摧花恶魔”,昨日(1.16)上午在市中级法院受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5cU:wc 0#uB[N 据公诉人指控:1999年4月至2001年2月,段国成在岳阳市作案,抢劫、杀害了7名妇女。2001年5月,段国成负案流窜至武汉,化名胡成,租住旅店,专门在深夜抢劫、杀害妇女,致使4人死亡,多人受伤(武汉晚报曾作连续报道)。 #l:
1R&F A! HJ
LdNpb;* 公诉人将证据出示完毕后,法庭询问被告人有无辩护意见。段国成微仰着头,久久不语,过了半刻后才缓缓吐言。也许是自知罪孽深重,段国成对指控没作辩护,“今天到这里来,我已没什么可说的了……” p-EU"O TKGaGMx6@ 当段在庭上说此话时,旁听席上一受害人家属双眼通红,忍不住咬牙切齿地痛骂段“狗东西”。 V'Kied+ `\;Z&jlpT 休庭后,段国成的母亲嚎啕大哭。 f`/('}t ?r8hl.Z> 血债累累 0pEM0M @b^$h:H 到底作了多少起血案,段自己也记不清,在最初的审查中,他曾一口气说了50多笔。2001年12月28日,检察院将该案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这次起诉的14起案件,均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F|5Au>t L1(-xNUo_i 武汉7起,死亡4人: A9K$:mL<2 >s"/uo 1、2001年5月7日零时40分,在武昌区华中村47号,杀死女青年章某,劫得人民币20元。 Pz:,de~5Qm h:?q
d 2、2001年5月9日1时30分,在武昌粮道街彭架城68号院内,持刀拦劫青年妇女刘某,劫得人民币100余元,金项链1条。 m$v >r\*X ]plp.f#av 3、2001年5月25日1时30分,尾随妇女杨某,劫得人民币200余元。 zP2X}VLMo C3f\E: D) 4、2001年6月1日零时20分,在武昌区***路津水闸的园林宿舍内,持刀抢劫妇女王某,并将其杀害。 6g"h}p\{S /JC1o&z_T 5、2001年6月2日凌晨3时许,在武昌区涵三宫一楼门栋内,持刀拦劫女青年陈某,对陈连捅22刀,致陈死亡。 a9{NAyl<oo <)(W7#Ks 6、2001年6月3日凌晨2时许,拦劫过路女青年刘娟,对其连捅4刀,致刘死亡。 SN L-6]j ZxT
E(BQv 7、2001年6月19日23时许,在武昌区莲溪寺8村,抢劫返家的妇女程某,劫得人民币250元。 =*lBJ-L ?#Z4Dg
9| 岳阳7起,死亡7人(略)。 >8OY6wb u)o-H!a 很多案件都记不清 2/s42
FoG - PSgBH[ 也许是作案太多,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半的段国成对许多案件细节都已记不清了。 WR"1d\m: Jx}-Y*
o 在法庭上,段国成的话十分简短。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多以“是”回答。段的作案手段凶残,且作案频率快,2001年6月1日、2日、3日,他在武汉连续作案3起,致死三人。对他而言,每个目标都是自己非法猎取财物的“绊脚石”,均要除掉,因此,他对每个受害人的个体情况十分模糊。 GxG~J4 aHpZhR|f$ 在几起命案中,段国成曾将受害人猛捅数十刀,甚至扒下衣物、割掉乳头。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段没有作声,在以前的一次调查中,段曾交代是因为被抢的人没钱还大声呼救,想要这些受害人出丑。 )qbkKCq/FB C<(oaeQY 滔天血债罄竹难书 {xov8M +M_ _\7 公诉人的证据材料有厚厚一叠,有被告人作案的凶器,每一起案件的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尸检报告、刑事科学鉴定书,以及大量证人证言。在法庭上,公诉人只出示宣读了部分主要证据,但仍用了2个多小时。 AL3iNkEa LOfw
#+]d 一份份证据,仿佛又把法庭上的每个人带回那些不堪回首的夜晚。 Z10}xqi!X dr=Q9% 段国成作案时间均在深夜或凌晨,很多受害人就躺在自家楼下,甚至楼道里,在14起案件中,遇到抢劫时大声呼救者无一例外遭到残杀。他是个游荡在城市中的凶残幽灵。 3Zd,"/RH 8Ala31
段国成的经济来源就是抢劫和杀戮,从其在武汉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可以看出,如果抢劫得手,抢得钱物较多,段的作案间隔时间就长,反之,就变得极为频繁。 0D@ $ zEW+1-=)+7 14起血案,时间、地点、受害人不同,但同样都是凶残手法,同样都是凶手段国成。 !f52JQyh ~).D\Q\ 正如公诉人所说,14起血案中的任何一笔,都足以判段死刑。段国成在法庭上也说,“这一天早晚要来。”听到这里,悲愤难抑的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低声骂道:“狗东西”。 breF,d$ H2Wlgt 无法为自己辩护 1a{r1([) J({D~ 公诉人将证据出示完毕后,法庭询问被告人有无辩护意见。段国成微仰着头,久久不语,过了半刻后才缓缓吐言。 ^OWG9`p+ |R@T`dW 也许是自知罪孽深重,段国成对指控没作辩护,“今天到这里来,我已没什么可说的了,但我还是有话要说……”他又停顿了一分钟之久,谈到了其犯罪原因,“今天为什么我会站在这里?这完全是公安机关造成的。”段国成称,他13岁时就因盗窃被收容教养3年,当时,他曾请求执法者不要追究他。从此以后,他开始仇视社会。 ,7)
hrA$( ]&Y^ 他的话当即受到公诉人的批驳,公诉人称收容教养并不是劳动改造,当初对其收教有法可依。 Z)E)-2U$@ Y 2ANt w@ 据了解,现年29岁的段国成祖籍湖北监利,儿时跟随父亲落户岳阳。小时候,段国成就经常小偷小摸,其父为让他改掉恶习,曾用老虎钳将他一个手指夹得变了形,可段还是恶习不改。1988年1月,13岁的他因盗窃被收容教养3年;1992年6月,又因抢劫罪入狱5年;1996年1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行为变态的他,犯下了更大的罪行。 V)/J2 -w JJ?rVq1g 法庭为段国成指定的辩护人,也只有寥寥数语。 J}xM+l7uY (
uD^_N]3 没有提出民事诉讼 jmr
.gW UcQ]n0J=Z 在庭审中,受害人没有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段国成本人没有任何财产,在市第二看守所羁押期间,连身上的衣物都是所里资助的。 04|ZwX$>+ ,*6K3/kW 很多受害人家属没有出现在昨日的庭审中,只有一位受害人的姐姐出庭,她眼圈发红,始终狠狠地盯着段的背影。我市3起抢劫案的受害人,均以书面形式作证。 eP>_CrJb YQG
l8E' 对这些受害人而言,看到恶魔的末日,应是她们最大的慰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