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梅艳芳遗产案梅妈败诉 法庭判决梅艳芬遗嘱有效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13670612033
非火流星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447]

 梅艳芳遗产案梅妈败诉 法庭判决梅艳芬遗嘱有效

0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缠绕5年的已故香港女艺人梅艳芳1亿元遗产案,16日裁决,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芬的遗嘱有效。 LhN?j5XqM  
5bKBVkJ'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又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 !&'GWQY{(  
Q&j-a;L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物业,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时已升值至逾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太花钱”,故每月给予7万元生活费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直至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rC`pTN  
99<]~,t=5  
~s3X&!#   
LqNt.d @  
  审讯持续了17日。审讯的争执点,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银纸:-10 | 操作人: dkistea2 | 理由: 每天只可以發6貼 請認真看版規
  • 1233211234567
    顶端 Posted: 2008-06-16 13:30 | [楼 主]
    13670612033
    非火流星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447]

     

    7万元生活费仲吾够??
    1233211234567
    顶端 Posted: 2008-06-16 13:41 | 1 楼
    luminghui888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1043]

     

    都嗰头近拉,就算给她独吞梅艳芳遗产,都带唔落棺材拉
    顶端 Posted: 2008-06-16 15:35 | 2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蓝调粤语 » 新闻资讯



    Total 0.016936(s) query 6, Time now is:09-16 05:20, Gzip enabled 粤ICP备06028238号
    Powered by v6.3.2Certificate Code © 2003-08 PHPWind.com Corp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