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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叔撰文駁「次主權」 沈旭暉不再提 /李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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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研究國際關係的本地學者沈旭暉於馬尼拉人質事件後,在本報撰文,力撐特首曾蔭權 +n,BD C;  
致電菲律賓總統做法恰當,但其論據是建基於「香港擁有次主權」的概念上。由於「主權」的概念,對於北京來說,是不容含糊的東西,因此當沈旭暉文章見報後,即時惹來部分建制派人士批判,有人直指沈旭暉是「假學術、抽水」。就在此時,作為政府高層智囊的中策組 ,![=_d  
首席顧問劉兆佳突然發表鴻文,反駁「次主權」的概念,事態發展令人側目。 =e;wEf%`  
劉兆佳在文中當然充分肯定他的上司曾蔭權致電菲總統的做法恰當,他形容這是「特首在港人危急的情?下利用他作為亞太經合組織的香港代表所建立起來的與一些國家的領導人的人際關係致電菲律賓總統,是他作為香港特首對港人負責任的應有之義。此舉不但得到港人的接受,也為菲律賓總統所接受。後者事後亦就未能迅速接聽特首來電而致歉」。 uf^:3{1  
接?,劉兆佳說,「特首此舉乃因時制宜、特事特辦的行動,絕對不應與所謂『次主權』連結在一起 」。 0|ps),  
到了文章的末段,劉兆佳稱,「只提出香港擁有所謂次主權的論點,會令一些人覺得有人意圖削弱中國政府的對港主權、有人有意將香港搞成為獨立【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實體、有人希望香港可以取得部分外交權力、有人藉機逼使特區政府做一些超越其在基本法 O$H150,Q  
下獲授權力的事及在特區政府做不到時予以抨擊、有人試圖鼓勵外國介入中國內政等等」。 `-H:j:U{  
上述質疑或許準確地總結了京官及部分建制派人士對「次主權」概念的憂慮,但卻令部分泛民立法會 ?W n(ciO  
議員聯想到23條立法。他們私下慨言,「現時23條還未立法,但沈旭輝寫篇文章就被質疑是搞港獨、分裂國家?香港還有學術自由嗎?」 *02( J  
當然,劉兆佳並不同意以上的觀點,因他認為,「有意見認為(次主權)這詞既然有其特定的學術涵意,在學術圈當然可以自由使用。這是個片面的道理。學術討論要自由,但也必須嚴謹和認真」。 +Y~+o-_  
「這詞並未正式用在法律,或國際法的層次,一般是指一些不是一國主權之下的『從屬地方』或『代/託管』地方,或一些原來擁有主權,但後來自願併入聯邦或邦聯的地方,或一些主權未確定,或未被其他國家承認的地方,或一些被視為實質上獨立但名義上仍未獨立的地方等。針對這些情?,有學者以『次主權』這學術概念來形容它們。但這都不是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部分的情?。 」 cMl%)j-  
不少人都在問﹕為何劉兆佳此時要發表文章,加入戰團?政壇耳語謂,起初京官也不欲「太抬舉次主權」的概念,所以官方喉舌都沒有發動署名文章圍攻沈旭暉,但甚後鑑於沈旭暉仍舊力撐其觀點,並援引行政會議 eFio,  
成員張炳良 @(cS8%wK  
、港大 UYQ$c }Z5  
社科院院長鄧特抗博士等,以往也曾經提出類似觀點來作反擊,風波才愈滾愈大,因此,曾班子認定了此刻若不定調,事件會一發不可收拾,於是請來在學術界仍有一定分量的劉兆佳教授撰文,一來要力撐特首曾蔭權做法恰當,沒有越權,二來是要重申香港不存在「次主權」的事實,希望一槌定音下,令事件可以沉寂下來。 =vc5,  
劉兆佳鴻文見報後,本報記者曾試圖向沈旭暉「追回應」,但他表示,由於坊間的「誤會」這麼大,為免再生事端,他不會再在公眾場合包括報章專欄使用這個惹火字眼,希望可以回歸學術討論,亦不會再撰文反擊任何人。看來,劉兆佳鴻文的目的已達。
顶端 Posted: 2010-09-09 15:02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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