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q~<& ■近年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大增,內地父母的港產嬰獨立申領綜援的個案亦逐步增多。資料圖片
5rPK7Jh`B 'rSP@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居港權釋法迄今快到11周年,「莊豐源案」明年也踏入第10個年頭,此兩項居港權大事,前者防止了逾百萬內地人一夜之間獲得居港權湧來香港,避免了香港的社會福利、教育及其他保障機制受到難以承受的衝擊;後者則令香港每年湧現2、3萬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為下一代換取居港權。統計顯示,這類個案9年來急增377%,而其中父母雙方均非港人的「港產嬰」申領綜援的個案也在過去5年間飆升了227%。
%5rC`9^ 0k):OVfm= ■本報記者 聶曉輝
~Jlo> 04}" n 1999年6月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規定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享有居港權,而有關子女出生時,父母最少一方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令合資格移居香港的內地人人數由最初推算的167萬人,大幅度減至20萬,避免了香港「陸沉」。但01年7月的「莊豐源案」判決後,內地孕婦不論其丈夫是否在香港定居,其在港所生的子女,皆享有永久性居民資格,則吸引大批內地孕婦來港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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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v"xhs 「獨立名義」濫用綜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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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大事影響深遠,至今仍見其「漣漪效應」,對香港的城市規劃、社會資源分配,以至教育配套都帶來重大衝擊,其中近年最凸顯的問題,是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現象。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莊豐源案」前每年僅有7,000至8,000宗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個案,但此案裁決後,這類個案大幅攀升,由01年的7,810宗,佔當年香港出生個案16%;劇增至去年的37,253宗,佔去年香港出生個案45%,當中有多達29,766宗父母雙方均不是港人。
ReZ&SNJ V0)F/qY 「港產嬰」亦衍生綜援被濫用的問題,社署近年發現有不負責任的內地父母,將「港產嬰」寄託香港的親友照顧,並為子女申請個人綜援。2006年這類「獨立名義」的綜援個案共有90宗,2008年社署有見這現象有濫用之嫌,遂收緊政策,規定未滿18歲的兒童不得以「獨立名義」申請綜援,必須由父母或照顧者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但仍未能遏止問題。資料顯示,2008年2月有202宗父母均非香港居民的兒童,以家庭為單位申領綜援,今年2月則增至295宗。
r]lPXj(` WB(Gx_o3 社會長遠規劃難作因應
2/4,iu(T`c #dEMjD 人口增長趨勢是港府規劃未來教育、福利和社會資源分配的重要基礎,惜「港產嬰」激增,對此帶來了巨大的變數。「港產嬰」雖有居港權,卻未必在港定居,令社會長遠規劃難以作出準確的因應。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出,被分割的家庭會對家庭穩定性、子女成長造成影響,處理不當更會成為社會問題。他指出,港府近年囿於資源不足,將協助新來港人士的服務與其他綜合服務合併,未能專門針對有關家庭的獨特問題。
ML-?#jNa< CF0i72ul5 父母須先考慮在港照顧
l?J|Ip2W wD|I^y; 社署表示,現時設於全港各區的61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兩間綜合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人士及家庭,包括內地婦女在港所生的子女,提供一系列預防和支援服務。發言人提醒,若兒童在港出生而父母均非香港居民,父母須先考慮子女在港長遠的照顧問題,包括兩代長時間分離的影響,才決定是否安排子女在港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