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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0日,陳瀚海再因「索K」後載客撞車,警方強制送院驗毒。資料相片
i\(\MzW*' \M7I&~V 【本報訊】有40次交通違例記錄的29歲的士司機,18日內兩度在「索K」後駕駛撞車,其中一次更因駕駛途中突然停車,之後又衝紅燈,嚇至女乘客跳車保命。涉案「迷幻」司機早前承認受毒品影響下駕駛及吸食毒品等4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極差的駕駛紀錄,並有3次藏有危險藥物的案底,吸毒後駕駛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眾安全,案情嚴重,重判他入獄18個月零14天及停牌2年。
}<SNO)h3 3DH.4@7P 被告陳瀚海,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受毒品影響下駕駛車輛,及2項吸食毒品罪名,法官昨就上述4項控罪判刑18個月、停牌2年及勒令被告接受駕駛改進課程。惟由於他去年犯下管有危險藥物罪,被判囚14天,犯案時仍在一年緩刑期內,故即時加監14天。
|</"N-#S N6h1|_o 法官簡仕勳斥責被告有極度差劣的交通違例紀錄,曾4次因扣滿分而遭勒令停牌,是次再犯下嚴重罪行,且牽涉公共交通工具,一般情況下必須判監。再者,被告吸食毒品後駕駛公共交通工具,明顯受藥物影響未能控制車輛,令女乘客慌忙跳車,行徑危害公眾安全,必須重判。
bFSlf5*H ;P3>>DZ 駕車3年違規紀錄40次
0Qm"n6NQ ]$3+[9x' 控方透露,被告於2007年開始任的士司機,2006至2009年間共有40次交通違例紀錄,包括4次不小心駕駛、超速、遇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等,均判罰款,另被告有1項偷竊及3項藏毒刑事案底。
"ml?7Xl,n C*7!dW6 案情指出,今年1月2日下午3時許,被告駕駛的士在歌和老街近筆架山道失控撞向燈柱,警方到場發現被告被困車內,且胡言亂語。送院後醫生發現被告鼻孔內有「K仔」粉末,證實曾吸食毒品,被告後來獲准擔保外出候查。
!(Q l)C ,~- ?l7 載客綠燈停車再衝紅燈
]pWP?Ws +O'vj 18日後,即同月20日下午4時許,女乘客蔣彩儀(譯音)偕數名友人在紅磡火車站登上被告駕駛的的士,蔣坐在前座。行駛途中,被告多次無故於綠燈時突然停車,又曾衝紅燈。蔣見被告眼神恍惚,且不理會交通指示及他們的指令,於是在黃埔花園附近要求停車。後座友人及時下車,蔣給100元等候找贖時,被告又突然開車,蔣慌忙跳車逃命,的士未幾撞向行人路鐵欄停下。警員到場把神志不清的被告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前一晚曾「索K」。
_().t5< :y\09)CJK 研修例辨別濫藥駕駛者
T j`y J!0 9UP:J0 ` 本港早前發生多宗職業司機吸毒後駕駛的意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回應指,明白大眾對駕駛者受藥物,尤其是毒品影響後駕駛的關注,承諾會重點處理藥後駕駛問題。現正參考外國經驗,研究應用辨別藥後駕駛者的方法及研究修訂法例,以更有效地配合執法和取證。同時會考慮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局方期望年中提出初步建議,並展開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