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Kl.U"& 女文員判囚10年
y{hy 圖:假扮「大肚」女文員劏開孕婦腹部企圖取出男嬰,被判監十年由囚車押走
t:tT Zh 假扮「大肚」的女文員劏開孕婦腹部企圖取出男嬰案件,早前承認誤殺及嚴重傷人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十年。法官邵德煒判刑時表示,認同心理學家所指的被告有隱藏人格障礙,需接受長期心理治療,但即使無意圖傷害受害人和男嬰,被告是有目的搶對方腹中嬰兒。
t?NB#/#%x 辯方律師在庭上求情時指,被告有不快樂的童年,渴望正常的家庭生活,與丈夫結婚後兩度懷孕但小產告終。被告丈夫是獨生子,要承受傳宗接代的壓力,種種令被告患上抑鬱症。律師指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刺女事主一刀後,已沒再傷害對方,犯案後被告亦有悔意。
~]HeoQK 邵官指,女事主當時流很多血且失去知覺,案情嚴重,質疑假若被告丈夫沒趕及回家,結果會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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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兩度流產 患人格障礙
/ ,3,l^kZ 早前政府精神專家報告指,被告只是患人格障礙,沒有精神病,毋須接受治療,但出獄後可能對社會構成危險。邵官考慮應否判被告終身監禁前,曾考慮過被告日後獲釋,會否對社會構成危險,但暫時是難以評估。邵官相信,被告得到家人和丈夫的足夠支持,加上被告認罪可獲刑期扣減,決定判她入獄十年。
rixP[`!]x 案情指,二十七歲被告梁倩婷與丈夫結婚四年無所出。○八年間,被告曾上網搜查「如何在屍體中取嬰」、「令人昏迷」、「在新界邊度可買到哥羅芳」及「如何替嬰孩取出世紙」等資料,後來在親子王國網站討論區,接觸五名孕婦。案中的二十六歲、臨盆在即的李姓女事主,以為被告會送嬰兒床及奶樽等嬰兒用品,在○八年九月到被告粉嶺花都廣場寓所。
Qp{gV Ys 女事主取走兩袋嬰兒用品後打算離開,被告突然面容扭曲很是痛苦,事主留低安慰被告,其時被告用手提按摩機的電線向事主勒頸。被告將被電暈的事主拖入廚房,用長十八點五厘米的生果刀劏肚,但未有取出男嬰。被告丈夫回家揭發事件立即報警。事主獲救,但三十五周大、只重二點三公斤的男嬰,因腦缺氧當上半年植物人,後因肺炎、發高燒和呼吸困難,去年三月不治。
gxEa?QH 四名逃過大難的孕婦,兩名分別懷女嬰,或非臨盆在即,沒被邀請到粉嶺寓所取禮物。兩名應約的孕婦,到被告粉嶺寓所時有丈夫或親友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