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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9 ■趙景滔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判兩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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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本報訊】大埔吐露港公路去年發生1死5傷車禍,令一對準新人陰陽永隔,肇事私家車司機意外後棄車逃走,同日下午始到警署自首。任建築工程承包商的被告趙景滔(49歲),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名,昨被判入獄2個月零2星期,停牌半年,完成停牌令後須重新考牌。痛失獨子的死者母親質疑判刑實在過輕。
_gKu8$o=- }W$8M>l 痛失獨子 母不滿判刑過輕
QY@u}&m%o Ep mJWbU 主審法官葉佐文判刑時表示,雖然被撞車輛有超載及有後座乘客沒佩戴安全帶,但只屬被撞車輛司機的責任,不是導致意外原因,並非被告減刑理由。
'[nmFCG%m* [Tb\woU 被告原被控刑責較高的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惟法官質疑控方未有證據顯示被告案發時超速,控方因此加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的交替性控罪,原有的危駕致死罪則不予起訴。控方透露,不小心駕駛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及罰款5千元。
-Q$b7*"z( HA!t$[_Ve 控方透露,被告有17次違反交通定罪紀錄,包括超速、不小心駕駛、醉酒駕駛及酒精超標等。意外中被撞的凌志四驅車上有3男3女,包括一對夫婦和2對情侶,年齡27至29歲。由於該四驅車包括司機位僅有5座,但意外時後座有4名乘客,屬超載,並僅有1人佩戴安全帶,而29歲死者、準新郎倪銘堅是坐在後座近窗位。
=}v ;1m HT"gT2U+ 案情指,死傷者一行6人於去年5月24日凌晨2時許,經落馬洲返港,所乘的四驅車經吐露港公路往沙田方向行駛。當駛至近鹿茵山莊一段吐露港公路時,被告駕駛的平治房車在右線高速切線撞向四驅車,以致失控打轉,猛撞路邊鐵欄,反彈再撞路中石壆才停下,而平治房車僅輕微損毀。四驅車上的倪姓準新郎送院後不治,其餘3名後座乘客,包括死者陳姓未婚妻均受重傷,而司機及前座乘客僅受輕傷。被告意外後棄車逃走,於同日下午2時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自首。
y"vX~LR asr=m{C" 死者無法按意願捐器官助人
_gW{gLYyJ 5`~mqqR5 死者倪銘堅的母親及傷者大批親友亦有到庭,倪母慨嘆兒子因傷勢太重,無法按其生前意願將器官捐贈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