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q<D(F#qx ■九倉助理工資經理承認詐騙,但其3名親屬均否認洗黑錢,其中女被告劉香嬌為主謀的胞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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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報訊】在九倉工作逾20年的助理工資經理,7年內冒上級簽名,令公司會計部發出支票或自動轉賬,把1,240多萬元存入他本人、其妻兒和胞姊名下戶口,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詐騙及企圖偷竊等5罪名,但其妻兒和任清潔工人的胞姊,則否認6項洗黑錢罪受審。控方指被告等人把偷來巨款購入將軍澳蔚藍灣畔逾千呎物業及投資股票等,兩姑嫂得悉案中主謀被捕後,即把物業放盤及自銀行提走120萬元現款。
6Z|/M6f kB"Sh_:m 被告劉元孝(50歲)承認4項詐騙及1項企圖偷竊罪名,其48歲妻子廖楚晶、25歲兒子劉鴻基及52歲胞姊劉香嬌,分別否認6項洗黑錢罪名受審。
L=4?vs ~F>oNbJIv 受僱20年 負責員工薪酬
u.8vXc H>-,1/IY 控方大律師姚本成稱,案發時,劉元孝受僱九倉有限公司已20年,職位為助理工資經理,負責九倉有限公司、會德豐服務有限公司(現稱隆豐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和馬可孛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銀行賬目。其女上司每月都會發出一份付款名單指示被告準備付款單據,然後交回女上司或另兩名上級簽名,簽署後的付款單據再交會計部發出支票或以自動轉賬形式,發放有關款項給名單上的人士,當中包括支付每月的員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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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收同面額支票揭發
D@5&xd_@4 +;U}SR< 劉元孝於2001年2月13日至2008年7月間冒上司簽發付款單據,令會計部發出105張支票及16項自動轉賬,共發放1,2409,260元存入劉個人、其妻兒、胞姊以及2名男子名下的戶口。至2008年6月27日,被告按上司指示,安排面額659,540元的薪金支票給一員工時,卻冒簽再發出另一張相同面額的支票,而收款者是劉本人,與九倉公司來往的?豐銀行同時收到2張同一面額支票即起疑,向被告女上司查詢揭發事件及報警,劉向女上司直認因一時貪念而犯案。
BalOph4M[ @QVAsNW:O 控方指出,劉的妻兒及胞姊均清楚知道名下戶口於案發時被存入有關巨額款項的來源,劉妻更於2005年3月8日以729萬元購入將軍澳蔚藍灣畔7座一個逾千呎的物業,其中513萬元向銀行按揭。劉妻得知丈夫被捕後,即透過地產代理出售上述樓盤,並於2008年7月19日以762萬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才向警方自首,劉妻獲准保釋期間,即到中銀開立新戶口,供買家存入物業一成訂金,即76.2萬元。
U-X m'oVqA& 事後,劉妻由兒子陪同下到銀行即時提走當中的72萬元。至於劉的胞姊得悉弟被捕後,即於2日內自銀行提取48萬元。銀行方面的閉路電視均拍下劉妻兒和胞姊提款的情況。警方調查證實有155,600元的騙款曾被存入劉子名下的戶口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