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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zheng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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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岁女童遭3男子轮奸续 被告家属法院外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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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12岁女孩遭凌辱》追踪 :hl}Z n~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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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法院副院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在场,又是在法院门口,我真的没想到他们竟然敢一拥而上大打出手!”昨天上午,在玉溪市易门县法院大门口、国徽之下,发生了令人无比愤慨的一幕——本报记者一行4人就“3男青年涉嫌轮奸12岁女孩”一案前往采访时,遭到被告人家属二十余人的谩骂和围攻,记者李鸿睿身上多处受伤,其他3名记者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推搡和冲击。 *{;A\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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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始终保持克制忍耐的态度,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昨天下午,易门县龙泉派出所正式受理此案,相关调查已经展开。 %. 6?\w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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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围上采访车 RfKxw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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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8点30分,案件在易门县法院开庭,8点16分左右,本报记者前往采访,该法院杨建明副院长表示“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审理不公开”,但“允许记者在法院外进行外围采访”。遵从法院的意见,本报记者李鸿睿和女摄影记者张悦耐心地在法院大门外的人行道等候,不曾跨进法院大门半步,杨建明副院长和县委宣传部谷副部长则站在法院门口。 NM.f0{: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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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马路对面,一群男男女女坐在地上,大概有10多人,只见他们充满警惕地四处张望。由于李鸿睿一直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他认出了这群人正是被告家属。其中一人还在前一次的庭审中威胁谩骂过当时在场的记者。李鸿睿和张悦随后离开,想等到上午庭审结束后再进行外围采访。 $ 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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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点左右,李鸿睿等本报记者一行4人再次来到法院门前,在采访车上等待庭审结束。被告家属依旧坐在距离采访车约20米开外的地上,当中一位妇女在看到采访车后,警惕地张望了一会儿,并和身边的人窃窃私语后,有3名男子突然起身来到采访车前,恶狠狠地盯着车内。一直站在大门口的杨副院长从大门口过来,劝离了3名男子。县委宣传部谷副部长回到车内。 dXK~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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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录音笔群殴记者 tgF(=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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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点半左右,摄影记者张悦下车去透透气,这一行为竟然引起了被告者家属们不小的骚动。见记者手持摄影器材,人群里立即站起3名男子,过来将张悦团团围住,并叫嚣“你动一下相机,我们马上砸烂它!”态度十分凶狠和嚣张。随后,家属们三三两两地走上来,将张悦团团围住,一会儿是威胁和恐吓,一会儿又是满口的污言秽语。本报余下3名同事上前后,也被围在其中,忍受着被告者家属的破口大骂。 %ucmJ-<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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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杨副院长和几位工作人员上前维持秩序,但现场渐渐失控。见到记者李鸿睿手中的录音笔后,一名身着白色衬衫、小平头细长眼的男子发疯似的上前抢夺,在遭拒后,他大喊一声“打他”,家属中几名男子瞬间冲上前去对李鸿睿拳打脚踢,推拉拖拽。他数次被打倒在地,又被拉扯起来。本报其他3人在劝阻打人者的过程中也遭到了推拉和冲击。 [Ey%uh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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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法院工作人员和法警的保护下,眼镜被打飞、衣服被撕烂的李鸿睿踉跄地走到了采访车旁,可家属们依旧不依不饶,那名小平头男子和几位妇女还追打到车旁,扬言“今天别想走出易门”!并叫嚷着要“把车砸烂”。  ?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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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多处受伤 警方已经介入 /qQ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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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命,真的是逃命!从易门县法院驱车逃出了很远,本报记者依旧是惊魂未定。也就是在这时候,才有时间报警,才有时间查看伤势——受伤最重的李鸿睿身上多处可见鲜红血痕和青紫,鼻腔出血,衣服褴褛,腰已经直不起来。根据易门县医院出具的病历显示——他身上除了外在的伤痕外,全身多处皮肤组织、软组织擦挫伤。 3v3Va~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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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法医在接警的易门县龙泉派出所内对李鸿睿进行了伤情鉴定,结论不日可出。派出所民警则已受理此案,并展开了进一步调查。派出所教导员普明表示,一定秉公办理,严惩打人者。 nTtt$I@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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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道: A[,"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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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童遭3男子轮奸 “证据不足”嫌疑人获释 K'rs9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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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记者庭外冲突 12岁少女被轮奸案庭审中断 7u3b aM  
省记协副主席、昆明市记协主席孙学敏—— 8Ca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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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严惩打人凶手 C%7)sLWj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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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毛海鹏 昨天,省记协副主席、省新闻学会副会长、省报协副会长、昆明市记协主席、昆明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孙学敏获知都市时报记者被打,在向在场的相关人员了解、核实完情况后,对打人凶手的暴力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要求易门有关部门严惩滋事者。 Eq.zCD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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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学敏首先强烈谴责了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暴力行为。他说,采访是记者的天职,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一项神圣职责,在各行业广泛实施信息公开的大环境里,都市时报记者本次采访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却在采访过程中受到带有侮辱性的群殴,是让人无法沉默和容忍的。打人凶手理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1#_j6 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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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伤的记者,孙学敏表示慰问。获知记者在整个过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他说,嫌犯家属伤害记者身体,是对公民人格的亵渎和蔑视,他感谢记者在此事件中始终恪守职业操守。记协和报社是记者的坚强后盾,中国是法治国家,记协和报社会为记者讨回公道。 xcRr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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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家属应该检讨自己的行为方式,给社会良好的示范。”孙学敏一针见血地指出,犯罪嫌疑人之所以成这个样子,与他生活的环境、人格的形成有着莫大的关系,其家属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检讨,对嫌犯的成长环境有所反思,他们当着当地法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的面,目无法纪,猖狂行凶施暴,并不能减轻或者消除嫌犯的罪行,反而给了社会不好的示范。 @ DK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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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时报在此案的宣传报道上,始终严守上级的纪律。孙学敏介绍说,上一次开庭时所发生的殴打记者事件,当地向省里有关部门请示缓发稿件,称当地会妥善处理责任人,但至今没有下文。当时都市时报同意缓发,已经给了易门有关方面妥善处理的机会和空间,现在接连发生类似事件,实在不可思议,公理何在、天理何在? eS%6 h U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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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是不是当地的社会环境助长了恶行。”他说,在法院大门口发生殴打记者的行为,在场的有的部门、有的工作人员,明显制止不力:滋事者难道大得过法律,大得过昨天庭审时当地派出工作人员的部门? >;U%~yy}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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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是在执行公务,尽媒体职责,我们将上书省委宣传部、省记协、省新闻出版局、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并将相关情况反映至玉溪市委、市政府,玉溪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易门县委、县政府,依规依纪,谴责这种恶劣行径和不法行为。”孙学敏呼吁易门县法院、县公安局秉持正义、打击不法行为,严惩打人凶手。他申明,报社将向法院起诉滋事者,同时也相信当地党委、政府能妥善处理此事,伸张正义。打人凶手一日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一日没受到法律的制裁,省市记协和报社维护记者权益的行动和呼吁就不停止! Y~ ?Y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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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记协副主席、本报总编辑赵健吾 qvE[_1Q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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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采访权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  X_S]8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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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勋航 都市时报记者为追求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一直战斗在昆滇新闻采访第一现场。本报记者求真的采访,触犯了少数人的不正当利益,伤害记者事件多次发生。昨日事发后,市记协强烈关注此事。 UHsz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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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记协副主席、昆明日报副总编辑、本报总编辑赵健吾表示,新闻媒体是党、政府和人民大众的喉舌,记者进行正常采访、报道事实真相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记者的正常采访权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市记协对于粗暴侵犯新闻工作者正常采访权利,阻挠、殴打记者,致使新闻工作者人身权益受到侵犯的行为表示愤慨和强烈的谴责。记协呼吁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记者正常采访行为,并为记者履行正常的采访报道的职责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彻底查清事实真相,使事件及时得到公正、圆满解决。市记协将对事态的发展予以关注。 EG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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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健吾总编辑获悉本报记者被打后,首先对受伤的记者表示慰问和关心。他表示,本报记者受报社指派前往易门县正常采访,之前已经与当地法院和宣传部门负责人多次沟通,是在相关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正当采访,其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的采访器材不可侵犯。被告家属阻挠记者采访,并围殴记者,是严重侵犯记者权益的恶劣行为。 u"$HW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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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凶手 0#Gw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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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尊严 -mdPqVI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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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命,真的是逃命。在法院门口,进行合法采访的记者,生命安全公然受到威胁。这一幕,发生在法治社会的法院门口,让人愤慨。 p tfA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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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遵从法院的意愿,合法进行采访,公然受到暴力殴打,以这种野蛮行径侵犯记者合法采访权,是猖狂无耻的行径,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Lh$ac-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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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没有出台新闻法,但记者正当的采访权,还是有其他的一些民事法律来予以维护的,仍然受到法律保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容侵犯。 O3GaxM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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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地警方已经明确表示,一定秉公办理,严惩打人者。朗朗乾坤,法治国家,我们相信,凶手一定会受到严肃处理。期待当地有关部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众知情权,严惩凶手,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vv_?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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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法院门口发生这样的事情,法院、县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作何感想?我们相信,作为人民的公仆,当公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相关人员一定会站出来主持公道,维护正义。
顶端 Posted: 2009-07-16 00:53 | [楼 主]
彩雲追月
不及閣主人
级别: 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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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记者做咩嘢?
Life as if The Paradise were on This Earth.
顶端 Posted: 2009-07-16 01:22 | 1 楼
蜡头小星
脑笋未生嘪
级别: 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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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莫怪~在我们国家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顶端 Posted: 2009-07-16 20:04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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