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12万港外佣若得居权 劳工市场震荡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axative
级别: 新人

多谢发贴的人[353]

 12万港外佣若得居权 劳工市场震荡

0
外佣争取居留权的3宗司法复核于下月底陆续开审。有传媒报道指,行政会议短期内会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倘特区政府就外佣居港权案败诉,会否考虑是否提请人大释法化解危机,以及涉及的时间表和法律真空期等问题。保安局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为由不作评论,而雇主团体及立法会议员就担心倘外佣取得居港权,会对本港社会和劳工市场造成大震荡;法律学者则认为,本港有法定权力制定入境政策。 S|h  m  
;rdLYmmx^  
  香港现时有约29万名外佣,在港住满7年的则有约12.5万人,根据现行《入境条例》,外佣未能符合取得居港权的条件。3个菲律宾家庭共5名人士就此提出司法复核,挑战有关条例违反《基本法》,下月在高等法院开审。协助3宗入禀个案的代表律师声称,《基本法》无列明从事某种职业不能取得居留权,认为《入境条例》的规定是违反《基本法》。协助菲律宾外佣组织UnitedFilipinosinHongKong主席Dolores亦指,外籍人士在香港从事其他职业,可以取得居港资格,但外佣却没有居留权,认为是歧视。 ]b$,.t5  
KD*4n'm!>  
  条例有否违基本法大原则成关键 Q $5:P&  
P9!]<so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兼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指出,《基本法》列明本港能自行制定入境政策,包括哪些人士符合入境和居港条件,而不少地区都会因应当地所需人才,制定相关措施,本港亦有法定权力制定政策。但《基本法》同时无详细提及本港居留条件,而是交由立法机关进一步处理,因此相信条例有否违反《基本法》大原则,会成为今次诉讼的关键理据。 j_<n~ri-  
@Oay$gP{T  
  叶太:人大释法言之过早 No|{rYYKK  
5Rp2O4Z  
  前保安局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表示,倘外佣居港7年便可有居留权,则她们的配偶子女亦可来港团聚,换言之随时可能增加约30万人享有本港社会福利。此外,不少外佣有高学历,来港后可转职做护士或服务性行业,并享有最低工资保障,日后聘用外佣的中产人士就可能要支付更高工资,这些问题将对本港造成很大冲击。但她认为,目前是否要就此问题提请人大释法是言之过早,案件应先在原讼法庭审议,政府亦可上诉至终审庭。 a2FIFWvW  
74OM tLL$  
  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罗军典亦担心外佣有居港权,大批佣工会投身本港劳动市场,对社会造成震荡。
顶端 Posted: 2011-07-26 12:04 | [楼 主]
wildduck
级别: 论坛巡警

多谢发贴的人[11830]

 

好似几有道理咁啵
顶端 Posted: 2011-07-26 23:03 | 1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蓝调粤语 »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