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车撞流浪汉拖尸逃逸 被捕后称要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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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9月2日报道 一位流浪汉在马路边捡拾易拉罐时,被一疾驰的小面包撞倒,身体压在车下拖行数米后,肇事司机停车拖出仅剩半面脸、内脏外泄的尸体后驾车逃逸,并在逃逸过程中清洗掉车身血迹。3个小时后,肇事车在等红绿灯时被布控的警方抓获。深圳警方昨天发出认尸启事,希望可以寻找到死者家属或朋友。 +n8I(l= UtG
d/\: "z(fBnv 拖行10多米尸体变形 A
Eyr_!G, -f|+ 车祸惨剧发生在深圳宝安区观澜街道龙观路竹村路段。据目击者称,前晚8时50分许,随着一声沉闷但力度很大的撞击声,一男子瞬间被卷入面包车车底。目击者称,在拖行了10多米后,肇事司机停车检查,并从车底拖出被撞男子,随即慌忙上车疾驰逃逸,留在现场的只有大摊的血迹和一具内脏外泄严重变形的尸体。 q=E}#[EgY eqUn8<<s 车祸事故惊动了周围路人和住户,纷纷到现场看个究竟,但眼前的一幕让不少人反胃,死者的半个脸部在车底拖行时已被磨掉,大部分内脏淌在一边。从昨日尚未清理掉的血迹里,记者看到,在一大摊血迹后,一段延绵5、6米、呈拖把拖行状的血迹带清晰可见。 yw3U"/yw
#LNB@E 离事发现场数米远处,有一保安岗亭,正在值班的保安说,死者是一位男性拾荒者,50多岁样子,因为他平时会路过,所以对他有印象。“当时有人喊叫停车,但根本没拦住。”保安说。 ,mE]?XyO jQK2<-HZ3 肇事车牌号被细心的目击者记下:粤BZK679,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 z*k3q`=> iK6<^,]' 目击者记下肇事车辆号码 Vp{RX8?. Ygkd~g 事故发生时,深圳福民派出所民警正在仅隔事发地两个路口处进行摩托车整治行动,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抓捕。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码,警方一路追逃肇事车辆,从观澜竹村一直追到平湖时失去目标,但还有巡防员在附近继续巡逻观察。 b$`4Nn| 5x1jLPl' 晚上11时30分左右,离事发3个小时左右,一辆白色面包车急速超过巡逻车辆,引起警方注意,比对车牌后,警方发现就是肇事车车牌号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在该车等红灯间隙,警方迅速打开车门将司机制服。 qdkTg: QJ, N:gstp 据执勤巡防员介绍,当时车内除有肇事司机及其妻子外,还有两名男子。数分钟后,多名警员到场将肇事司机带回派出所。 pS|JDMo Q&U= jX 肇事司机被抓后称要自首 i]^*J1a in;+d~?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周某,40多岁,安徽人,来深多年做些小生意。据透露,在车辆被截停人身被控制后,周某曾当着抓捕警员的面,拿出手机拨打交警大队电话称要自首。 Zkb,v!l /wCxf5q0 福民派出所一巡防员说,在将肇事车和司机带到派出所后,警方发现肇事车身被清洗过,但拿着手电筒察看汽车底盘时,发现大量血迹,由此确认肇事车辆。 Vo9)KxR .n|3A3: “我以为是撞了一个垃圾袋。”肇事司机向警方交待。据警方介绍,肇事司机周某调查时称自己找了律师打算自首时被抓,警方对此却不支持。 raI~BIfe \8>N<B) 警方认为,界定是自首还是逃逸,是在发生车祸尤其是伤亡情况下,车辆是否移开事故现场判定。 N(({2'Rr px(1Ppb9 死者身份难确认 u!EulAl s)7`r6w 因警方在事故现场没有找到死者有关身份的资料,警方于昨天发出认尸启事,希望可以寻找到死者家属或朋友。从死者衣着破烂、赤脚且脚上有泥巴观察,警方怀疑死者是一位流浪汉。 ;Wrd=)Ka aid)q&AcQ 昨日下午,记者向深圳警方了解事故进展,警方称肇事司机撞死人后驾车逃逸事实已被确认,肇事司机目前已被警方拘留,等待事故处理后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QFyT
c,s<q j 肇事司机向警方交待逃逸原因时说,当时因为害怕被抓承担巨大责任。对此,警方呼吁,在发生车祸致人员伤亡时,司机要立即报警,并积极抢救伤员,根据最终事故调查结果,肇事司机可能会负一定的民事责任,但若驾车逃逸的话,除了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外,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南方都市报) 记者: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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