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开发商毁约状告75岁老太 称对方是"钉子户"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yrilfans
重返蓝调
级别: 圣人

多谢发贴的人[992]

 开发商毁约状告75岁老太 称对方是"钉子户"

0
近日,重庆75岁的宋婆婆被科强房产公司告上法庭。对方称宋婆婆是"钉子户",要更改赔偿标准。去年10月,宋婆婆14平米的老房被拆,开发商签约承诺给她总面积为117平米的两套新房。如今开发商毁约,称该赔偿不公平,希望变为"1赔2",即补偿28平米。 #f|-l$a)3a  
v>3ctP {  
I#l9  
漫画 [[D}vL8d  
hk ./G'E  
  重庆晚报9月25日报道 时间:9月23日下午4时 n#3y2,Ml  
eEsEW<su  
  地点:沙坪坝区法院 kt1f2cj  
X_ >B7(k   
  “现在算下来,14平方米的房子要补偿117平方米,按房价来算,都是1赔8的比例了,明显不公平。”原告席上的开发商代理律师将账算给主审法官听。此时,坐在对面的宋婆婆气得一言不发。 gx[#@ (  
KHr8\qLH  
  不久前,沙坪坝区黄桷湾地段要修建一个新的住宅小区,75岁的宋婆婆正好在这一地段有一套14平方米的老房子。新小区的开发商是重庆科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强房产公司)。去年10月,开发商和宋婆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开发商拆掉她的旧房,待新房修好后,还给她总面积为117平方米的两套房子。旧房被拆掉的宋婆婆住进了女儿家,一直盼望着住进新房,却没曾想新房还没住进去,倒被开发商起诉到法院。 G%YD2<V  
"EpE!jh  
  科强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宋婆婆以前的老房子只有14平方米,协议约定的补偿面积是117平方米。算下来,补偿比例超过“1赔8”,也就是1平方米赔8平方米,赔偿标准实在是太高了。为此,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当初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将补偿标准变为“1赔2”,也就是只补偿28平方米。 v85&s  
MbnV5b:X  
  科强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还表示,即便是“1赔2”,标准也算高,这是开发商考虑到地段和居民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补偿,而法律法规规定的才“1赔1”。 xSb/9 8;  
.WL507*"Ce  
  “你现在说高了,那你们当初就不要拆我的房子啊,现在拆了又说赔高了。”宋婆婆情绪激动地数落开发商的不是。 7k6rhf7H  
S=aXmz<  
  科强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很无奈地表示,当初签安置补偿协议其实是违心的,因为不签协议就拆不了房,为了赶工期,被迫答应了宋婆婆的不合理要求。 (I.uQP~H  
RqHxKj  
  “你们是早有预谋的,等把房子拆了,现在才来说不合理,简直是秋后算账。啷个不合理嘛,有些人还1赔10,我还认为赔少了哩!”宋婆婆反驳道,“是开发商自愿给我的,我又没有强迫哪个!” ! # tRl  
|ry;'[ *  
  “你们现在认为房价低了没有赚到钱,就说我的补偿面积高了。那房价高得离谱的时候,我是不是也反悔说补偿低了呢?”宋婆婆反问。 cb%w,yXw  
%o4d4 3uZ  
  科强房产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不是因为房价下降才来起诉的,是确实觉得不公平。像宋婆婆这样的“钉子户”,就只有满足她漫天要价的要求。 !^axO  
$ O!f*lG  
  法官表示,将综合全案的证据再进行判决。 =< CH(4!  
|r-<t  
  “我怎么会成了钉子户呢?”走出法庭,75岁的宋婆婆还在自言自语…… ^Hq}9OyS9  
]^ O<WD  
  相关条例 3UC8iq*  
%n}.E30 4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3年修正本)第二十六条: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lYw A5|+  
e^'?:j  
  第二十八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大家互相THX给偶啦,知恩定报!
顶端 Posted: 2008-09-25 08:17 | [楼 主]
spica
Os quiero para siempre.
级别: 论坛版主

多谢发贴的人[3191]

 

好正常啊.
歡迎光臨我的店鋪: http://shop57054641.taobao.com/
顶端 Posted: 2008-09-25 08:29 | 1 楼
lijingmiao
级别: 新人

多谢发贴的人[280]

 

如果判老太败诉,十成十官 商 勾 结
顶端 Posted: 2008-09-25 11:39 | 2 楼
jipeng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22]

 

现在开发商真是无良啊
顶端 Posted: 2008-09-25 11:47 | 3 楼
gzr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7459]

 

又系“钉子户”?
顶端 Posted: 2008-09-25 11:47 | 4 楼
烂仔ɑ.
级别: 圣人

多谢发贴的人[1317]

 

拆咗之后就想唔赔...奸商嘅手段..
顶端 Posted: 2008-09-25 11:49 | 5 楼
蜡头小星
脑笋未生嘪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68]

 

对呢个社会冇嘢讲啦!
顶端 Posted: 2008-09-25 11:49 | 6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蓝调粤语 » 新闻资讯



Total 0.026291(s) query 6, Time now is:11-15 04:54, Gzip enabled 粤ICP备06028238号
Powered by v6.3.2Certificate Code © 2003-08 PHPWind.comCorp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