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ysakn 圖:去年旺角通菜街淋腐蝕性液體事件,造成多名市民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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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Z9 【大公報訊】實習記者黃恩報道:兩宗淋腐蝕性液體案件昨日開審。二十九歲男子於去年九月在旺角通菜街向一名攤檔商販淋腐蝕性液體,共傷及十一人,昨在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獄十三年半。另一名四十七歲男子,在北角以通渠水淋裝修工人,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一日審理。
'NCx <0* 案發於去年九月六日傍晚,被告池志康在俗稱女人街的通菜街,向小販攤檔檔主淋潑腐蝕性液體,波及十名途人,包括一名休班警員,造成他們的身體有百分之一至十六不同程度的灼傷,當中有兩人傷勢嚴重。
'H4?V 案情透露,被告與賣手袋的陳姓小販早有瓜葛,小販檔主早前與一名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有生意糾紛,被指欠下四十萬元貸款,於去年七月,被告協助追債,企圖以利刀刺向檔主,其後被捕。被告還押期間,以探望病危的父親作藉口,保釋外出,並需要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但三天後,他再到通菜街向檔主追債,並向其淋潑腐蝕性液體,當天再次被捕。
O(9*VoD 被告昨日承認勒索、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淋腐蝕性液體等三項罪名,法官韋毅志判刑時指出,被告是有預謀,使用的腐蝕性液體酸性濃度更達百分之九十八,足以嚴重傷害他人身體,鑑於案情嚴重,加上被告有二十一次案底,犯案纍纍,即使認罪,也需要重判入獄十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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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池志康亦涉及去年在收押所內傷人及在家品店行劫,分別被判以入獄七個月及三年。
IS`ADDU[S 另外,昨日一名四十七歲男子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意圖淋潑腐蝕性液體等罪名,由於需要索取被告的精神、社會服務令及家庭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八月三十一日審理,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o*"Q{Xh#Qd 事發於去年十月十日早上,被告在北角英皇道的寓所內,因不滿裝修工作發出的噪音令其母親受驚,遂與裝修單位女戶主起爭執,其後被告用有腐蝕性的通渠水潑向兩名裝修工人,兩人並無嚴重創傷。辯方昨日在庭上求情時稱,被告犯案後四天自覺有問題,主動向精神科醫生求助,但法官指出,有關罪行極為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