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u@|Xgh 圖:醉漢當時駕走的士與另一輛的士迎頭相撞 資料圖片
/(iq^ 【大公報訊】二十三歲澳洲籍男子凌晨醉酒搶的士後橫衝直撞,令被拖行的五十八歲的士司機撞欄死亡,其後逆線行駛與另一的士相撞,誤殺、危險駕駛、醉酒駕駛及擅取他人車輛罪成。被告律師代求情稱,若的士司機不棄車逃走,便不會發生今次事件。法官韋毅志指摘被告毫無悔意,又不認罪,決定不減刑,判被告入獄四年三個月。
3Pj#k|(f[0 前日,六男一女陪審團最終以五比二裁定被告誤殺罪成,並一致裁定被告危險駕駛、醉酒駕駛及擅取他人車輛罪成,韋官昨日聽取求情和判刑。
+3;`4bW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稱,醫生證明被告事後不記得案發經過,故此否認控罪。律師認為,若的士司機沒離開車廂,容許醉酒被告坐在前座,便不會發生今次事件。律師說,被告來港參與慈善工作,事發當晚是他第一日上班。
,KT[ }P7 韋官指摘被告毫無悔意。被告兩度意圖操控的士,並將犯案責任推卸在司機身上,對人命損失不感到悲痛。另外,被告醉酒搶的士逆線行車,對任何街上行人帶來威脅,因此不接納被告任何求情理由,判被告入獄四年三個月,吊銷駕駛執照五年,並需修讀駕駛改善課程。
\`FpBE_e) 被告父親亦有到庭,他認為,被告沒做錯,判刑太重,不排除上訴;司機的哥哥則認為判刑過輕,他對被告反指弟弟要為意外負責,十分憤怒,司機面對醉酒乘客根本難以拒載。
^)qOILn 案情顯示,持澳洲和美國護照的被告Kelsey Lord Michael Mudd,於去年六月二十七日凌晨三時半,登上一輛的士,沿中環干諾道中東行線駛至大會堂低座附近,突然與當的士司機的事主黃志明爭執,兩人爭奪軚盤。身繫安全帶的事主被迫下車,站在司機位與車門之間。被告將的士開動向右行走,事主喝止被告不果只得跟著跑,未幾仆倒被拖行,撞到中央鐵欄。
cO&(&*J r 救護員趕到現場,為被告驗傷時,被告突然逆線行駛,與兩輛沿夏慤道天橋落斜的士相撞,多間電視台皆拍下被告的行為。被告被捕後,被驗出每一百毫升呼氣樣本含九十九微克酒精,超出法定標準逾三點五倍。事主因身體多處受傷及骨折、盆骨移位、多個內臟出血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