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D% 圖:十一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劉曉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終審裁定並公開宣判,駁回劉曉波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法新社)
eveGCV;@ 【大公報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1日對被告人劉曉波(小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終審裁定並公開宣判,駁回劉曉波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5<Mht6"H 據中新社報道,官方11日發布的消息說,此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經過閱卷,提訊被告人劉曉波,聽取其辯護人的意見,對劉曉波上訴案按照二審程序進行了審理。二審宣判時,劉曉波的家屬及部分民眾到庭旁聽。
Cr0
\7 劉曉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09年12月25日作出判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有期徒刑11年,剝奪【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權利2年。劉曉波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E-h`l
DoJ 對於本案的審理和裁判,中新社記者採訪了著名刑法學者、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高銘暄教授,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教授和刑事訴訟法學者、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陳衛東教授。他們分別就本案的定罪、量刑和適用程序等問題發表了看法。
qT]Bl+h2 高銘暄認為,法院判決劉曉波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具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實根據。他指出,言論自由是一項極端重要的公民權利,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嚴格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公民在行使該項權利時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他認為,劉曉波發表《***的獨裁愛國主義》、《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獨裁崛起對世界民主化的負面效應》、《零八憲章》等一系列文章,在內容和方式上均已超出了言論自由的邊界。
jRIjFn|~{Y 西方批評意見失之偏頗
63:0Vt>hZ^ 趙秉志認為,根據本案的犯罪行為和有關情節,對被告人劉曉波判處有期徒刑11年,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因而是適當的。
pc
w!e_"+ 關於本案的審理程序,陳衛東認為,目前一些西方媒體的批評意見失之偏頗。審判公開是中國憲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基本訴訟原則。本案自採取強制措施至一審開庭審判,歷時1年之久,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之外,還委託了兩名辯護律師,聯合國《公民權利和【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權利國際公約》等公約文件強調的犯罪嫌疑人「有相當時間和便利準備他的辯護並與他自己選擇的律師聯絡」要求,在本案中可以得到全面實現,故根據本案庭審時間較短而斷定本案被告人的辯護權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是不嚴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