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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岁退休教授被指剽窃遭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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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华东师范大学70岁退休教授丁季华,2007年在《探索与争鸣》杂志发表的一篇论文《尧文化圈漂移点击——兼论高邮是尧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此文引来扬州大学74岁退休教授陈清硕质疑,认为这篇论文有9处抄袭了自己的作品,遂状告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2.8万元。21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Y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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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大教授陈清硕认为,这篇8000字左右的论文中,有1000字左右抄袭了他的作品。陈清硕遂以著作权受侵害为由,将丁季华、薛某以及高邮帝尧研究会、该会秘书长肖某等4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在《探索与争鸣》杂志或者其它有相同覆盖面的报刊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2.8万元。 (.[HE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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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陈清硕教授是高邮帝尧研究会副会长,第1被告丁季华和第2被告薛某都是该会特邀学术顾问,而会长杨某作为第三被告、高邮帝尧研究会的代表出庭。庭审中,原告方陈述,2006年7月,陈清硕出席了高邮帝尧研究会组织的帝尧文化学术交流会,其间向该会提交了已发表和部分未发表的关于帝尧文化的学术论文,后该会秘书长肖某以帝尧研究会的名义将这批论文和多位学者专家的论文汇编成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 Ob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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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第4被告的肖某觉得自己将专家们的观点汇编成册是一种组织行为,是课题组的汇报材料,成为被告实在很委屈。“在一起工作的副会长告会长,我很意外!”第3被告、高邮帝尧研究会会长一脸苦笑说。 Ew.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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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第1被告丁季华陈述说,原告共向丁季华所在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纪委、历史系等部门写了6封“举报信”,还向上海其它部门写过4封。“原告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就向我的单位甚至其它单位写了这么多的举报信,给我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名誉上也有很多负面影响,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我保留通过法律维护名誉权的权利。”庭审现场,第1被告丁季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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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8-11-23 09:07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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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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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8-11-24 09:25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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