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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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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环评终身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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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飏、周永章 -{("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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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具有潜在性、累积性,使得环境影响后果评价不仅周期长,而且责任主体不易明确。因而,要强化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建立环评终身责任追究制,让责任主体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长期后果担负法律责任。 v_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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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是1964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它“是在一项工程动工兴建之前对它的选址、设计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又称环境影响分析” 《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卷)(1984)。其根本的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根据环境的相容性来开展人类活动。 ez7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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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2t#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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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理性的、公开的决策模式。权力机关做出决策时以事实为根据、以理性为基础,在这样一种决策模式中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执行效力能得以最充分的实现。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以一种公开的方式进行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公开意味着充分考虑各种替代方案,不断研究、吸收、采纳新的信息资料。 Q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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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广泛的、充分的公众参与。这是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不仅某些信息的获取只能依赖广泛的公众参与,而且这也是公众参与决策、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以减轻开发行动的执行阻力,提高其执行效率。因此,有无充分的、广泛的公众参与也是衡量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有效性的重要基准之一。 8C4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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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是独立的、高素质的评价者。评价者的独立性及其素质直接关系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该制度的有效性。因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公正、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价者的独立性及其素质。 )705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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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环评制度在政策出台以及实施运作过程中都存在不同部门、机构、团体和组织间的博弈。各方利益诉求的不同影响着各方的行为选择,而这些都决定了整个博弈的发展和态势。环评中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分别是:政府必须追求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公众(社区居民、环保组织、社会媒体)需要知情权、参与权、环境保护、环境公正;环评机构存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现象。已取得地方政府支持的环境影响重大的项目,企业规模一般很大,投资额巨大,博弈牵扯的利益方也比较多,博弈的过程自然也比较复杂。 x5p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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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环评机构与企业间的博弈,一些环评机构在扩展业务的时候往往会强调自己同拥有审批权的环保机构的良好关系,以此招徕业务。环评单位在环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往往会先接下业务,为了得到剩余的费用,环评单位自然会竭尽全力去通过环评报告。因为企业的付款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可置信的威胁,它包含着如果环评单位不使环评报告通过,企业将不会付给剩余款或者延期支付。但是,环评机构想让环评报告顺利通过就必须同报告的审批机构——各级环保部门有着比较特殊的关系,或者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建立这种关系。 )+#` C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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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如何完善我国环境评价制度?建议如下: IW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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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评价和审查。目前我国的环评制度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建设项目上,即使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有一些开工前没有进行环评,在责令停工后补办了环评手续就可以既往不咎。这种对政府行为的宽容甚至纵容在近几年的环评风暴中屡见不鲜。 +L$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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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对公众参与的规定详细具体且可操作性强。加强公众参与最重要的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即首先做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一方面有利于公众的积极参与,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同公众的沟通交流。在美国,公众参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具体包括:第一阶段,行政机关认定其拟议的行为无重大环境影响,出具“无重大影响认定”文件,公众予以审查并具有最终的决定效力;第二阶段,即“报告书的评论和定稿”,其间公众先有 90 天对于报告书初稿的评论期,领头机关研究并做出反应后定稿,公众再次获得30 天对于定稿的评论期,可以说这是公众主导的阶段,行政机关则是合作性地接受意见和针对实质性意见做出不同类型的反应。在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程序中对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做出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包括:关于范围文件(即关于环境影响的范围报告)的公布、公开复审和意见提交;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案的公告、听证会以及意见提交;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公布及阅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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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明晰地界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环保责任。增进不同级别政府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协调。适当提高环保系统的行政地位,以及赋予更强的也更真实的行政处罚权,适当地将地方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的依赖关系减轻一些。同时国家环保机构对其下属各地方环保部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解决各级地方政府与各环保部门间的管辖权之争。 @NR>{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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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切断环评中的利益链。在现行体制下,政府、环保部门、环评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一条错综复杂的“利益食物链”。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环评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目前环评机构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影响环评公正性等问题。针对当前有的环评机构受经济利益左右,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受到影响这一问题,国家环保部要求各环保系统所属从事环评事业单位在2011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改制,其他科研事业单位在2012年年底之前完成改制。这实质是从改革体制入手,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10Q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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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立环评终身责任追究制。环境执法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综合性、多元性的执法活动,同时环境影响具有潜在性、累积性,使得环境影响后果评价不仅周期长,而且责任主体不易明确。因而,要强化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建立环评终身责任追究制,让责任主体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长期后果担负法律责任,同时加大对建设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g]!J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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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飏是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周永章是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顶端 Posted: 2009-12-21 10:40 | [楼 主]
wild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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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个作者傻更更. jUYWrYJ  
环保技术是一种高速发展的技术 <e=#F-DE  
今天是环保的,明天可能就不是环保的了. HSE!x_$  
如果按他们的想法,那是没人愿意做环评了. }_M~2L?i  
因为当技术发展了,当时做的环评必然要被新技术所淘汰的.
顶端 Posted: 2009-12-21 10:45 | 1 楼
肥牛肉
信望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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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法盲!
I see,I go,I conquer.
顶端 Posted: 2009-12-21 11:12 | 2 楼
24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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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只傻西
顶端 Posted: 2009-12-21 15:14 | Unknown 3 楼
山风流水
级别: 强的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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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2楼肥牛肉2009-12-21 11:12发表的: k$^UUo6  
兩條法盲!
7y'RFD9@{  
W 8<&gh +  
(R,#a *CV  
Y,qI@n<  
应该系两条文盲
也可以清心
可以清心也
以清心也可
清心也可以
心也可以清
顶端 Posted: 2009-12-21 17:17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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