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V ■平等機會委員會代馮堯敬女教師入稟控告女校長及辦學團體中國婦女會歧視,希望確立施加兩性服飾要求案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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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P.d (*AJ6BQWa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朱樂汶)一名中學女教師拒穿裙上班,被校方以「炒魷」施壓,事主最終自行請辭。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代表該名女教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涉事的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及辦學團體規定女教師要穿裙,但沒有對男教師提出類似的服飾要求,涉嫌性別歧視。平機會表示,本案能帶出僱傭範疇中的性別歧視問題,並希望藉此案就工作間向兩性施加服飾要求的個案確立案例。
_/Ay$l;F 3{wuifS 姓鄺的中學女教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馬鞍山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孫莉華及辦學團體中國婦女會。入稟狀指出,原告人於2007年7月受聘,孫莉華在開學前指該校女教師必須著裙上班,但開學首天事主著褲,孫召見事主時指,若她不想著裙,可考慮辭職,但校方會視乎其工作表現,考慮是否解僱她,暫不開除她,並容許她穿著西褲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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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ei [ 6Sk>j 但之後校方多次指,原告人所穿西褲布質不符合規定,孫更曾2度在學生面前評論原告人衣著,使原告人感到壓力、焦慮和受威脅,遂於3個月後辭職。原告人認為,學校的服飾要求是剝削她穿著西褲的自由,僱傭合約亦沒有相關規定,因不滿學校對女教師服飾要求較男教師嚴苛,遂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學校不得再硬性規定女教師穿裙,孫莉華及辦學團體要賠償她的損失及作書面道歉。
{CNJlr@z O2"V'( 新婦協歡迎平機會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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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昨日發出新聞稿,指已按《性別歧視條例》於區域法院代表原告人提出法律訴訟,個案是反映學校對某一性別提供較差的待遇,案件能帶出在僱傭範疇的性別歧視問題,希望藉著把案件帶上法庭,能就工作間向兩性施加服飾要求的個案確立案例。孫莉華昨日對案件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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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新婦女協進會歡迎平機會的做法,認為本港很多學校的管理運作及教學方針上,均未能按香港的歧視條例及性別觀點主流化作出更新。該會促請婦女事務委員會責成教育局認真跟進性別歧視的問題,而平機會除處理歧視投訴外,也應主動調查政策性的歧視個案,在消除歧視及性別觀點主流化上擔當監察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