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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次主權」 只好「掹衫尾」 信報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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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主權」爭辯發展至今,不但沒有隨着始作俑者「釋出善意」,把「次主權」改為「涉外權」而告一段落,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基於有關爭辯觸及「一國兩制」,我們認為有必要進一步釐清一些根本問題。事實上,在走向「一國」這個主旋律中,重彈「次主權」這個老調,不但極易荒腔走板,更易無端奏出南腔北調。 {NFeX'5bP  
其實,早於一九九三年,香港大學【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系學者鄧特抗已經提出香港是「疑似國家」(quasi-state),而由二○○四至○六年,時任城市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張炳良更在本報多次提出,香港在外國人眼中享有「次國家」(sub-national)的地位。而無論是「疑似國家」,抑或是「次國家」,學術上容或與「次主權」有定義上的分野,但在現實【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操作中,則同樣會衝擊到「一國兩制」,以至出現「兩國兩制」的深層次矛盾。而最集中體現到這個深層次矛盾的事項,正是「對外事務」。 lt*k(JD  
關於這個問題,鄧特抗教授指出,強化香港的國際地位是一個「危險動作」(hazardous endeavour),因此不太認同增設「外事處」,反而建議特區政府擴展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網絡,並從中培訓了解國際發展及具備國際聯繫的人才。至於同意成立「政制及外事局」的張炳良教授,則早於○四年已強調:「表面上,香港在外國眼中享有次國家地位,但現實上它缺乏自立自存的條件。香港惟有全面進入中國,放棄以前的疏離感,才有發展的空間與前景,此乃地緣使然。」簡言之,鄧教授「溫馨提示」香港「可做不可說」,張教授則叫特區索性擁抱「掹衫尾外交」,二者都是以「一國」絕對不可侵犯為大前提。 9@j~1G%^  
關於香港如何在「一國」底下爭取最大的涉外權,分析得頗為透徹的,是里斯本國際策略研究院學者山度士.利維士(Miguel Santos Neves)於一九九八年六月發表的一篇論文。這篇論文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對外關係〉,內文提到對外關係固然不屬於「高度自治」,更受制於「有條件自治」(conditioned autonomy)、「有限度自治」(restrictive autonomy)及「完全無自治」(no autonomy)三個政策實施層次。他認為,「有條件自治」就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所指的經濟及技術事宜,「有限度自治」是指民航事宜,而「完全無自治」則是指有關國防、【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以至社會的對外關係事宜。依此分類,「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實屬「完全無自治」,而鄧特抗教授倡議暗地改變海外經貿辦的功能,恐怕也是一廂情願。如此看來,唯一可行的「出路」,是張炳良教授的「掹衫尾外交」。 _E%[D(  
事實上,回歸之後,香港自行處理對外事務的空間彷彿愈來愈小。以參加國際組織為例,回歸十三年,特區政府總共參加了十一個,而自八五至九七年回歸前,港英政府則參加了十六個,其中包括關貿總協定(GATT、世貿前身)和亞太經合組織(APEC)。 xvkof 'Q)  
擺在眼前的【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現實是,關於對外事務,在政策層次而言,中央肯定寸步不讓,特區政府或可爭取的,相信是操作層次,即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可以隨中國外交部工作組與菲律賓總統開會,以至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可以跟中國代表團出席G20峰會。這個做法勢將成為慣例,而特區政府在其中的「自主空間」則有二:其一是主動提出「跟團」,另一是在制度設計上成立表面獨立實則從屬於外交部的工作單位(當然也可以叫「外事處」)。 Q ?>#sN,  
歸根究柢,港人在外地遇到問題,並非今日始,更不會今日終,而鑑於港人仍未習慣找中國大使館求助,而中國大使館在一九九八年印尼排華期間,也要等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要求,才協助求助港人,反映出在未來一段日子,港人最需要的,始終是特區政府在操作層面上第一時間的照應。
顶端 Posted: 2010-09-03 20:1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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