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湖南汝城5职工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 法院不予立案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zbc789
glory 曼聯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3287]

 湖南汝城5职工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 法院不予立案

0
新华网长沙5月10日电 近日,湖南省汝城县原自来水公司5位离退休职工,以“政府信息不公开”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县政府。 :+6W%B  
]=t}8H  
汝城县县长廖桂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这起还没有立案的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虽然其诉讼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并且这个要求公开的“调查报告”早已交给当事人,已处于公开状态,但县委、县政府还是积极看待这件事。他认为,这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提醒政府时时不忘依法行政。 , r*Kxy  
k 6M D3c  
据廖桂生介绍,5月4日,黄由俭、宋庆昌等3位原县自来水公司离退休职工来到县政府,反映县自来水公司改制问题,并要求公开2007年7月20日汝城县政府经研室有关原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廖桂生和主管副县长邓新周接待了这几位老职工,并与他们交流了3个多小时后,承诺在两个月内作出明确答复。 1q(Qr h  
V\m"Hl>VIU  
廖桂生认为,这个调查报告是政府一个部门的调研材料,仅供政府领导在研究这个问题时参考,有关内容还没有经过县政府领导研究讨论,没有形成决议,更不是一个规范性的政府公文。况且,这个调查报告早已在去年8月就送给了这几位反映问题的老职工,处于实际的公开状态。 b 9rQQS  
;&< N1  
尽管如此,县委、县政府在得知有关信息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为“信息公开条例”刚刚实施,就有人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这给政府上了一课,说明群众的法治意识在提高,政府应积极应对;不管法院立案与否,政府都应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尽快建设好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宣传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媒体多沟通,打造一个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ewd eC  
^7 \kvW  
据了解,汝城县法院认为“涉及企业改制范围,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起诉的是县人民政府,也不属于县法院管辖”,因而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5月5日,5名职工代表再次将起诉书邮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没有明确答复是否立案。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文杰)
顶端 Posted: 2008-05-11 09:30 | [楼 主]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蓝调粤语 » 新闻资讯